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承率检查组到崇阳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峰,县委常委、副县长汪新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效斌参加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首先来到石城镇检查八一村采砂场整治情况,该砂厂位于隽水河河段,自2018年被依法取缔以来,逐步拆除废弃机械设备,对废石料进行清理,对建筑物进行拆除,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污水、泥浆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根治,达到了预期治理效果。

在青山镇青山水库取水口,检查组了解了水源地保护情况。该水库是一座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供水和旅游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供城关近20万居民和青山镇、铜钟乡6万多农村群众安全饮水,有保护下游崇阳县城、青山、天城、白霓等乡镇,赤壁市区及周边交通设施的重要作用,2010年完成了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
在白霓镇回头岭村污水处理站,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该污水处理站采用多层微生物滤池加人工湿地工艺,日处理能力35吨,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959米,设计服务88户378人。目前该设施被纳入全省监督管理,其出水水质符合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一级标准。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崇阳县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讨论。
近年来,崇阳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始终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两手发力”,统筹推进全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推动长江保护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地落细落实。
检查组认为崇阳县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工作上,思想认识高,保护行动有力,整治成效好,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刘国承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方方面面的工作做细做实,把握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制度和规定,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在绿色发展中把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好,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好。
刘国承要求,要学懂弄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涵,做到依法行政,确保长江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参与到长江大保护工作中来。要对照法律规定,明确单位职责定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全媒体记者:陈君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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