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7日在崇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县司法局局长 魏勇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行之有效的监督下,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克服了“律师少,法援事项剧增”的矛盾,采取多种办法,整合社会资源,全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地做到了“应援尽援”,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位弱势群众,让法律的公正公平真正进入了千家万户。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实有执业律师34人,其中法援律师5人,公职律师4人,社会律师25人。2019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5件,其中刑事案件408件;2020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0件,其中刑事案件473件。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配强法援律师力量。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援工作,2019年县司法局机构改革重组,面临着职能工作增加而专业人员不足的挑战,为确保工作不断档、承接有序,县委县政府自2019年以来先后调入8人到县司法局,其中2人为专职法援律师。崇阳县目前共有专职法援律师5人,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力量的配备在全市及至全省都是非常雄厚的。
(二)党建引领,提升律师公益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特别是2017年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其中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试行认罪认罚案件”见证制度,刑事类法律援助的案件剧增,律师人均办理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压力越来越大。虽然司法部2019年及时进行调整,要求每位律师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法援案件,也与我县每位律师至少每年人均要办理十几件刑事法援案件的实际相距很远。为了提升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让他们能够自觉放弃一些经济利益,认领法律援助案件,我们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律师思想教育,提升律师的思想境界和公益意识,涌现了一批宁愿放弃个人经济利益,也要办好法援案件的律师,比如律师程莹2019年一人办理刑事类法援案件45件,戴朝晖一人办理刑事类法援案件50件,正是有这样一批不计名利的社会律师,我们才得以缓解法援案件的办理压力,既快又好地完成了法援案件的办理,让“应援尽援”成为了现实。
(三)统筹安排,科学谋划案件办理。
法援案件越来越多,若不科学谋划,法援案件“应办尽办”将无法办到。为此,我县法援中心统筹安排,在全县聘请了15名司法协理员(财政每人每月负担1100元,其五险、工资补贴、餐补均由司法局自筹解决),专门协助办理民事类法援案件。凡民事法援案件,我们尽量交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司法助理员办理,每年这些人都要办理600多件民事法援案件,而全县30位执业律师则专门负责刑事类法援案件,每年要办理500多件刑事类法援案件。县法援中心协调县检察院,将同一类认罪认罚见证案件的办理进行归类,交给同一位律师见证办理,提升了法援见证案件的办理质效。
三、存在的困难
1、执业律师难以增加和法援案件不断增多的矛盾。近几年,我县法援案件不断增多,特别是试行刑辩全覆盖和认罪认罚见证后,法援案件几乎倍增,但执业律师却不断减少。执业律师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二个:一是司法资格考试太难。通过的人极少,纵使有人通过,大多选择当法官、检察官,选择当律师的相对较少,如2020年我县共有7人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一人选择当律师。而且崇阳老一辈律师较多,这些新补进的律师没有退休的多,律师总量难以增加。二是薪酬不对等,留不住律师。地域的不同,导致了律师代理费的天差地别,在崇阳,业务量一般的律师年收入约在10万至15万之间;但在武汉,则一般在30万至50万之间;到了北上广,则在100万以上。收入的悬殊,让一批律师不愿在崇阳执业,而是选择“孔雀东南飞”。仅县司法局就有多位公务员律师什么都不要,辞职到深圳执业。律师只减不增,而法援案件只增不减,造成法律援助工作“应办尽办”的压力越来越大。
2、司法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与律师业务服务范围的变窄的矛盾。近年来,湖北省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这些改革确实有利于民生,有利于司法的公正公平,是大好事。但是很少人知道,这些改革从表面看是法院和检察院在推行在主导,其实司法行政部门同样承担重压,项项事情和层层环节都要律师参与,都需要进行法律援助,都需要大量专项经费支撑,这些都构成了刑事法援工作新的巨大的压力。一是试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加重了法援压力。刑辩全覆盖核心内容只一句话,即刑事案件当事人必须有刑辩律师,即使他坐宝马,有别墅,有上亿存款,只要他自己不请律师辩护,法院就会出函要求法援部门进行法律援助,否则,此案到市中院,到高院就会驳回。我县每年刑事辩护案件一百多件,有时一个案子十来个当事人,总量不小。2019年和2020年我们进行刑事辩护法律援助210件。这个改革,利国利民,但确实大大增加了法援的压力,也断了部分律师的财路,部分律师很抵触,就用律师法和司法部相关规定来作盾牌(一位律师一年只须办理2件法援案件即可)。全县仅34位执业律师,依常规,很多法援案件无法指派到人。二是检察院认罪认罚见证案件改革,亦是如此。件件都必须由律师法援办理才能生效,今年和去年已办理671件,一件应补600元,但我们只补贴200元。此类案件几乎没有律师愿办理,都是司法局用行政手段逼着律师办,用感情哄着办,有些律师甚至被逼着一年办理四五十件刑事类法援案件,远远超出法定数。但一年可以这样,两年三年长期呢 若不理顺体制,法援既有经费的压力,这是小事,好解决,可请财政加预算,更有人的压力,这是大事。执业人员要过司考,才能由少变多,成为律师,赶不得急,但法援案每天都要办,不能耽误,又等不得,这才是矛盾的症结。
3、律师办案收费标准不断提高与法援案件补贴标准一成不变的矛盾。近年国家放开了律师收费政策,由原来的物价核定变为议价制。一件刑辩官司,在崇阳县一般收费标准为6000元,在市里稍有名气的律师是每件5万元,在省里(武汉)是每件20万元至30万元。而法律援助一件刑辩案子的补贴标准是每件600-800元。两者相较,其经济利益相距是10倍至600倍。作为一名社会律师,动员和引导他们放弃个人经济利益,多办理一两件法援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做到,但让一位“打官司为生”的社会律师长期每年超标准办理10-14件法援案件,让其每年自愿减少几万乃至几十万的经济收入,其难度可想可知。而且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发现,越是发达地区,越不在意几千上万元的律师费,要求办理法援的人也越少,压力也越小,而越是贫困的地方,越舍不得也无钱请律师刑辩,法律援助的案件也就越多,司法局面临人和钱的压力也越大。崇阳县是山区,经济不很发达,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都拒绝自请律师,选择由法院指派法援律师,从而造成刑事法援案件越来越多,每位执业律师必须平均每年办理十多件法援刑辩案件,才能完成法院、检察院指定的法援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三是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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